是的。
我一直想說,網路上老是有一些白痴,
明明自己的部落格只會貼自爽的食記和沒用的無病呻吟,
白痴之處,就是他們以為可以靠著寫部落格賺錢。
以為把谷歌廣告鑲在部落格,總有一天自己會被伯樂賞職,
發表的文章人氣會隨著網路轉貼而水漲船高,就能靠著廣告收入大發利市。
而不先仔細惦惦自己的斤兩,先設想一下,
世界上到底是什麼人會愛看自己的文章?誰會想訂閱自己的部落格?自己憑什麼打倒上線的部落格大師?
所以,
我把谷歌廣告放進部落格中了,
據說單日流量破千人的部落格,平均每天能得到15元新臺幣的酬勞。
我把收件處登記成敝公司的地址。
(也據說,與其靠部落格賺錢,還不如好好兼職打工。)
谷歌廣告的規定是,自己不能點,也不能叫朋友點,否則以違規論。
不能把轉貼的文章拿來掛在自己部落格。
謝謝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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